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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电子商务、电子政务发展的新形势,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归档管理,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,长宁区财政局开展了电子发票归档试点,选择区行政机构作为试点单位,逐步推进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归档工作。
首先,加强宣传和实施,明确重点。贯彻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发布的《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归档的通知》精神,通过多渠道、多渠道、层次大力宣传,营造规范电子凭证归档的良好氛围。召开研究会议,向区行政、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档案人员解释政策,听取意见,强调各单位认真执行会计凭证原归档,必须妥善保存原电子会计凭证,符合档案管理要求,不得将纸质文件作为报销归档的唯一凭证。
二是积极构建平台。探索通过创新技术手段满足通知要求的实践方案,依托软件公司设计开发综合智能、安全可靠的电子发票收集归档辅助平台系统,以网页和小程序为用户入口,以云服务器构建背景管理,以区块链技术实现全过程存储,为长宁区行政机构提供电子发票收集、检查、存储、检索、归档等功能,规范新形势下会计工作和档案管理的电子需求,促进不具备全过程电子条件的单位实现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归档。
第三,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应用程序着陆。组织召开电子发票账户归档解决方案交流会议,介绍和演示电子发票收集归档辅助平台各环节的智能控制方案,听取市财政局和兄弟区专家的意见,进一步优化系统。根据12月底前在线运行的目标,倒排时间表,做好系统压力、安全等测试,确保应用程序着陆,有效完成试点任务。
第四,加强指导,总结和推广。加强对区内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用电子发票业务处理的指导,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督,督促和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的归档。及时总结试点工作,形成可推广、可复制的经验和实践,为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和归档工作的推广和应用发挥示范和领导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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